申請說明
一、當學期即將修畢畢業學分才可申請,請先與指導教授確認本學期是否可進行口試,並準備好英文姓名(參考護照)、論文中英文題目。
二、請於口試前三週完成學位考試申請(申請步驟如下說明),並通知中心秘書學位考試日期及時間。
三、已申請學位考試者,如因故未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之前(第一學期結束日1/31,第二學期結束日7/31),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如第5頁)。逾期未撤銷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申請步驟
學生教務系統→填寫學位考試申請表→填寫完畢,確定送出→列印一式三份申請表單→指導教授簽名→送至EMBA辦公室
上網申請步驟教學(建議用IE瀏覽器進行申請作業)
步驟一、進入學生教務系統 https://aca.nuk.edu.tw/Student2/login.asp
步驟二、點選「學位考試申請作業」
步驟三、填寫資料
步驟四、挑選指導教授
步驟五、列印一式三份,交給指導教授簽名並繳回中心
※申請表一旦印出,如有修改,請重印!
※如因公務繁忙,須請中心人員協助將學位考試申請書送給指導教授簽名,請將申請書PDF檔MAIL至emba@nu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