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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及應繳資料

報名日期:

(一)網路報名:113年11月1日(五)起至113年12月20日(五)止。

(二)通訊報名:113年11月1日(五)起至113年12月20日(五)(以郵戳為憑)。

(三)現場報名:113年11月1日(五)起至113年12月20日(五)止。

地點: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1樓高階管理人才培育中心。

                  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九到十二點、下午二到五點。

報名方式說明:

(一)網路報名:

請至本校網路報名系統登錄資料,網址: https://exam1.nuk.edu.tw/ExamEMBA/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填妥報名資料並詳細核對,填妥報名資料後即可,無須印出報名表。(報名成功、信用卡繳費成功、EMBA中心審核通過皆會以電子郵件寄發通知)

上傳文件:

1.身分證正、反面

2.畢業證書

3.工作證明

4.其他可自行選擇是否上傳之文件(如推薦函等佐證個人成就或傑出事項相關文件

(詳見線上報名教學請點我)

網路報名系統

(二)通訊報名:

1.詳填招生簡章附件一至附件五。

(1)郵寄信封封面

(2)報名表

(3)資料審查表

(4)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檢附以下資料(詳請參照簡章附錄四):

a.境外學歷證件影本一份(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b.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須加蓋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戳記)。

c.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時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5)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服務年資證明

(7)其他可自行選擇是否繳交之輔佐文件(如推薦信等)

2.各項報名文件及資料請依「郵寄信封封面」正面註明之編號順序,由上而下依序排列,用迴紋針或夾子於左上角夾妥,請於規定時間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811726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EMBA中心」收。

(三)現場報名:

1.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辦(報名表皆須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

2.報名地點: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1樓EMBA中心。

 

繳交報名費: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整(2500元)(含報名費、審查資料費及面試費)

(一)網路報名:

1.信用卡:應考人限以本人持有之 VISA、 MasterCard、JCB信用卡進行繳款。」。為保持應考人網路交易安全與杜絕網路盜刷,配合國際組織採用Visa 3D Secure及Master Secure Code網路安全認證機制。若應考人有網路安全認證機制之註冊或其他問題,請依信用卡背面服務電話,去電至發卡行進行詢問。

2.匯款:可透過匯款至「國立高雄大學401專戶」(匯款帳號「033056000076」),再將匯款單據上傳至網路報名系統中。

(二)通訊報名:請於113年12月20日(五)前以「新臺幣匯款」方式繳交報名費,

電匯入土地銀行高雄分行(銀行國內代碼:005;銀行國際代碼:LBOTTWTP033),匯款帳號「033056000076」,戶名「國立高雄大學401專戶」。

請務必在匯款單之備註欄中註明「考生姓名」、「面試地點」、「上課地點」及「報名參加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招生考試」等字樣。

(三)現場報名:請至「國立高雄大學EMBA中心」現場報名繳費。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考生之報考資格(含學歷(力)、經歷)之認定,以報名表上資料為依據,所有學歷(力)、經歷證件均於錄取後報到時驗證;若經驗證與報名表上資料不符或證件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則取消其錄取資格,報考考生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二)男性於考上後報到驗證時,須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現役國軍義務役人員,則須繳交服役部隊出具「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上課日」前可以退伍或解除召集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凡專科學校改制為學院者,專科畢業生均應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本招生考試;違者若經查覺,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撤銷其畢業資格。

(四)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警察等,報考時除應符合本校報考資格之規定外,並應自行考量是否符合因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若經報考獲錄取,不得以前述身分申請保入學資格。

(五)具有僑居加簽身分役男於國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再返國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學校,並不符合「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4條第2項之在學緩徵條件。

(六)依本校學則規定學生得具校內外雙重學籍。

備註:

  • 工作年資證明須載有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日、公司全銜與服務起迄日期等資訊,並加蓋機關印信,範本如簡章之附件4。考生亦可提交其他能證明工作年資之文件影本,例如:向勞保局申請之個人投保資料、公司開立之在職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文件等(以兵役替代工作年資者,請提供退伍令影本佐證)。

 

  • 個人勞保資料申請方式(完全免費)

(A) 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親自辦理:攜帶有本人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正本至勞保局各辦事處,即可當場取得勞保投保資料。

他人代辦:受託人應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有相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

(B) 以"自然人憑證"網路查詢及列印勞保記錄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 登入自然人憑證 → 點選左上角「查詢作業」 →點選「投保年資查詢」→ 「勞工保險年資」 → 右上角「友善列印」

 

※相關資訊請以招生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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