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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說明

【報名資格】(必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一、學歷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或提前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或提前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二)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詳閱附錄一)中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規定者。(*本招生考試不招收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7條「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 持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告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請參照簡章附錄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回,經查驗具備所需學歷(力)文件後始完成報名程序;但其所有學歷(力)、經歷證件均於錄取後驗證,若經驗證後不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下列文件(繳交之證件,一概不予退還):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原國外畢業學校畢業證書正本。
  2.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
  3. 內政部出入境管理局核發之出入境紀錄,包含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時間(外國人或僑民免附)。

二、經歷:有相當年限之工作經驗,並持有證明(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至116年6月30日止)。

三、符合招生系所專班要求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修業說明】

一、修業年限:1至6年。

二、有關保留入學資格、註冊、選課、請假、休學等相關規定,請參考「國立高雄大學學則」(網址:https://daa.nuk.edu.tw/p/405-1005-4862,c851.php?Lang=zh-tw)。畢業條件及應修習學分數、學分抵免等相關規定,請參考系所修業規章。

三、全程中文授課。

 

【招生碩士專班班別】

招生

班別

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招生

名額

1. 甲組考生:臺商企業或金門地區軍、公教及各民營機構之高階主管,預計招收6名。

2. 乙組考生:臺灣地區企業高階主管,預計招收30名。

3. 預計合計招收36名,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4. 上述二組考生報名人數不足各組招生名額時,其招生名額得互為流用。

5. 甲組考生或乙組考生之認定,以核發考生在職證明書之薦送機構為認定依據,考生須 於報名時,選填報考組別及考區。

20名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名額為準)

報考

資格

附加

規定

學歷(力)

1. 符合本簡章「壹、報考資格」

2. 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資格(參考附錄一「入學大 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第五條及第六條)。(*本招生考試不招收同 等學力認定標準第7條「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    歷

1.工作年資經歷條件:

(1) 以「學士學位」或「入學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有3年工作年資經驗。

(2) 以「碩士學位」或「入學大學博士班入學考試之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有2年工作年資經驗。

(3) 以博士學位報考者,不限工作年資經驗,但須具有工作年資經驗。

上述之「工作年資經驗」,計算至115 年6 月30 日為止,不限定在同一機構並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服務年資證明格式見本簡章附件五)。

2.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

考試科目及佔總成績比例

面試日期

115年12月20日(日)

第一階段

資料審查(原始成績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50%):

  1. 填寫「資料審查表」(見招生簡章附件三)。
  2. 畢業證書影本、服務年資證明書(見招生簡章附件四)。
  3. 繳交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證明或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推薦信、曾參加之進修或相關訓練證明、專業證照、著作或曾獲得各種績優獎項、語文證明文件(GMAT、TOEFL、TOEIC、全民英檢、IELTS)等相關證明資料影印本。

※審查資料繳交截止日期為115年12月10日(四)【以郵戳為憑】。

第二階段

面試(原始成績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50%)

總成績

計算方式

  1. 總成績=資料審查原始成績×50%+面試原始成績×50%。
  2. 以上各單項原始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3.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錄取標準

比較總成績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1)資料審查(2)面試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其他規定

  1. 本學程修業期限一至六年,畢業學分數45學分(含碩士論文6學分),完成後授予管理碩士學位。
  2. 每學年分三階段授課,上下學期上課時間:週六及週日(隔週上課);暑期階段須回高雄上課,依當學期實際開課情況調整上課時間。
  3. 本專班得不足額錄取,另本學程係為專班上課,入學後,除曾經修習本校EMBA、EMLBA、IEMBA專班之學分者外,均不得辦理學分抵免也不可轉其它學制。
  4. 本班受理於116年1月31日前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或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者,申請於116年2月提前入學(申請表見本簡章附件八)。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本校招生訊息/高階管理專班/(EMBA/EMLBA)網頁公告,網址:https://admissions.nuk.edu.tw/p/412-1006-856.php?Lang=zh-tw

※相關資訊請以招生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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