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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申請

申請說明

一、當學期即將修畢畢業學分才可申請,請先與指導教授確認本學期是否可進行口試,並準備好英文姓名(參考護照)、論文中英文題目。

二、請於口試前三週完成學位考試申請(申請步驟如下說明),並通知中心秘書學位考試日期及時間。

三、已申請學位考試者,如因故未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之前(第一學期結束日1/31,第二學期結束日7/31),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如第5)。逾期未撤銷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申請步驟

學生教務系統填寫學位考試申請表填寫完畢,確定送出列印一式三份申請表單指導教授簽名送至EMBA辦公室

 

上網申請步驟教學(建議用IE瀏覽器進行申請作業)

步驟一、進入學生教務系統 https://aca.nuk.edu.tw/Student2/login.asp

學生教務系統

 

步驟二、點選「學位考試申請作業」

點選學位考試申請

 

步驟三、填寫資料

填寫資料

 

步驟四、挑選指導教授

挑選指導教授

 

步驟五、列印一式三份,交給指導教授簽名並繳回中心

申請表一旦印出,如有修改,請重印!

如因公務繁忙,須請中心人員協助將學位考試申請書送給指導教授簽名,請將申請書PDFMAILemba@nuk.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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