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教授

修課進入第三學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確認論文方向以及找指導教授

每人皆須填寫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完成並填上論文題目(暫定),繳回中心辦公室存備登記。

高雄班及法律班以外班別之學員可填寫完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後,拍照或掃描傳電子檔予中心信箱(emba@nuk.edu.tw),中心將代為轉送給指導老師簽名。

何時找

入學後,依EMBA修業規定於在學的第三學期(暑期除外)開學30日內完成選定指導教授。

2月提前入學者:於3月20日前

暑期或9月入學者:於10月20日前

提交資料: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

如何找

建議可由EMBA課程之校內授課師資、歷屆校友指導教授及個人未來論文研究方向與專長領域找尋校內專任教授進行指導,並請先自行透過mail或line與老師約談討論。

修業規定

每位老師指導學生人數最高每班3名,每年級10名為上限。